近日,省招標辦要求各市縣全面采用GF—2013—0201版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》,合約造價部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新版合同進行了會商。
會議主要討論了新版合同中增加的不利物質條件、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、缺陷責任期、安全文明施工費預付、違約責任的費用工期增加等問題。與會人員均認為新版合同對合同各方的義務和責任約定的更加細致,適應了時代發(fā)展的需求。新版合同的運用更有力于保障公司的利益。
下一步,合約造價部將結合討論中提出的問題繼續(xù)完善合同,爭取早日運用在工程項目中。
(撰稿、攝像:冒其慧)